同居10年 分手时因财产分割对簿公堂
二人同居10年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分手时却因“财产”分割矛盾而“对簿公堂”。日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法庭对这起经调解生效的案件通过执前扣划程序,实现“立审执”一键解纠纷。
据了解,李某和张某均为南郑当地人。他们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同居,虽然一起生活了近10年,但却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前不久,双方分手时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当事人申请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足额保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向李某返还48000元,并签署了调解协议。黄官法庭依法确认民事调解协议后,张某、李某却起了争执。原来李某要求先履行再解保。否则,一旦解保张某有可能转移财产;而张某则要求先解保再履行,否则无财产可供履行。案件因“先解保”还是“先履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处理纠纷,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依据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直接作出扣划裁定,将案涉48000元直接转入李某账户,并于当日解除了对张某账户剩余财产的保全措施,实现了执行程序启动前的“立审执”一键解纷。
该案的顺利审执结,是基层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举措。民事裁定直接扣划,既从源头上避免了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简化了案件办理流程,加速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同时,避免了因申请执行给当事人产生经济负担和不利影响,实现了“一举多赢”。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胡毅